爪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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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²] My Heart of Light | 光

[云²]My Heart of Light | 光

 

 

*人名事件与现实无关。我肆意写写,你随意看看。

 

 

 

毫无预兆地,郑云龙梦见了阿云嘎。他梦见了他们大学时的一天。

那天是学雷锋日,音乐剧系的任务是打扫车棚。三月初的北京仍旧天寒地冻,天上挂着太阳也不暖。一群大姑娘小伙子在寒风中一边哆嗦一边干活,试图用叽叽喳喳和打打闹闹驱赶寒意。

梦里的郑云龙晕晕沉沉,恍恍惚惚,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像是在梦游。然后他想起来,他正处在感冒的边缘,头也疼,身上也痛,实在应该请个假回宿舍睡大觉。

他把手缩在袖子里,指尖捏着着扫帚,有一搭没一搭地扫,身边的同学在他耳朵边叨逼叨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他边扫边往后退,果然就撞到一个人,回头一看,是阿云嘎。他发现,哇,他好像跟阿云嘎一样高了。

“唉,看路。”阿云嘎说。

“哦……抱歉。”郑云龙有气没力地应了一声。然后听到自己的声音有点哑。

阿云嘎皱了皱眉:“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嗯。”郑云龙点点头。

阿云嘎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还好,没烧。那我给你请个假,你回宿舍休息吧。”

阿云嘎收回手,额头上掌心的触感跟温度很快就消失了。

“哦。”郑云龙又点点头。他觉得好像因为跟阿云嘎撞了一下让他的耳朵“嗡——”地响。

“别傻愣着,赶紧走。”阿云嘎又说。

郑云龙想了想,说:“我好像忘带钥匙了。”

阿云嘎在裤袋里摸出一串钥匙递给了他。郑云龙把钥匙攥手里,钥匙硬邦邦的硌手,但比比他的手要暖。

他正想把扫帚递给阿云嘎,就听见旁边传来“哐”的一声,一辆自行车不知被谁碰倒了,倒下后又砸向隔壁的一辆。眼看着一排自行车就要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哐当哐当一辆一辆倒下去的时候,一个人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其中一辆,及时止损。

郑云龙一看,又是阿云嘎。

“班长厉害!”“嘎子哥牛逼!”同学们起哄,有的还鼓掌。

郑云龙看着阿云嘎,就见阿云嘎用手跟腿顶着那辆自行车,看了他一眼,然后举起空出的那只手,唱到——

No one's slick as Gaston.

No one's quick as Gaston.

No one's neck's as incredibly thick as Gaston’s.

郑云龙楞了一下,接着噗地笑出声来,哈哈哈哈,他扶着扫把蹲在地上,哈哈哈哈哈。

“行了行了,你们赶紧来帮一下忙。”阿云嘎冲同学们招招手,然后又扭头冲向他,“还笑?赶紧回去睡觉。”

于是梦把郑云龙嗖地搬到了宿舍的床上。

他趴在床上,裹着被子,睡得香香甜甜,才不一会儿就听到有人叫他。

“大龙……大龙……郑云龙……龙龙……起床啦!”

郑云龙翻了个身,不情不愿地睁开眼,就看到阿云嘎的脸。好近。

“快,起床,跑步去。”阿云嘎的声音轻轻柔柔,却充满能量。

但郑云龙困得不行,动了动嘴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又睡了过去。

他在睡梦中看见阿云嘎的手穿过床边的栏杆,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脸。

“昨晚你不是答应得好好的,跟我一起去跑步练功?快点起来。”

他还看见阿云嘎的嘴角带着笑,居然没有不耐烦的神色,郑云龙一边赖着床,一边觉得有点感动。

而阿云嘎坚持不懈,开始把手伸进被窝里捞他。

那只手一点都不不冷,于是郑云龙也没躲。直到阿云嘎熟练地把被子从他身上剥离下来,再把他跟床分开。

终于,郑云龙醒了。

哦,起来起来,郑云龙想着,迷糊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是梦到了阿云嘎。

他一边洗漱一边回想着这个梦,觉得它还挺写实。毕竟大学四年,阿云嘎没少叫他起床催他练功。至于什么学雷锋日,好像有这事,又好像没有。毕竟这没什么惊心动魄也没什么精彩绝伦,没有人能记得所有的事。

郑云龙呼啦呼啦煮了碗面,想了想,又煎了个蛋。

再想了想,他掏出手机,输入——

“你是几号到上海?”

发送。

他哧啦哧啦把面吃完,汤也喝光的时候,微信提示跳了出来。有两条消息,一条是“下周四”,一条是“喝酒”然后带着个捂嘴笑的小表情。

 

阿云嘎不喝酒。或者说得精确一点,阿云嘎不怎么喝酒。郑云龙第一次知道的时候,还有点惊讶。

一班同学吃着烧烤,喝着啤酒,聊天。

有人就说:“我还以为蒙古族都很能喝呢。”

另一个就大笑:“我还以为蒙古族都骑马放羊呢。”

大家就哈哈哈,觉得自己在消除刻板印象上又进了一步。

结果阿云嘎说:“我不喝酒,但是我小时候骑马放羊。”

这下大家不仅吃惊更是好奇了起来,觉得少数民族真的是充满神秘的色彩。

但是大家再追问,阿云嘎就埋头吃烧烤,不说话了。

成功把天聊死。

郑云龙坐在阿云嘎旁边,正埋头喝酒。另一边的同学用胳膊怼了怼他,“大龙,你们青岛人是不是都特能喝酒?”

郑云龙举起啤酒瓶笑道:“对啊!我们可以比一比。”

大家就又嗨起来,并且在刻板印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那个时候他们刚才上大学不久,他跟阿云嘎还不熟,阿云嘎也不太爱说自己的事。等到后来,他们同吃同住同排练,一天差不多二十四小时都待在一起的后来,他才慢慢听阿云嘎说了自己家里的事,小时候的事,在北京准备考学的事。但即便如此,还有些事阿云嘎也没有说,是他看了新闻采访才知道。

有一次,他跟阿云嘎约出来喝酒的时候,问了阿云嘎。 “那篇报道写的都是真的吗?记者有没有乱写啊?”

餐厅里每个卡座上都有一盏黄色的灯,投在阿云嘎的脸上,柔和了他锋利的五官。但其实阿云嘎对着他从来都很温和,只有在台上才气势炸裂,化作一道雷电。是了,雷电,跟他的名字一样。

阿云嘎说:“我哥哥的事吗?是真的。”

“以前没听你说过。”郑云龙说。

“嗯。”阿云嘎应了应,似乎思考了一下,又说:“也不是要瞒你什么,就是觉得没什么好特别提的。”

郑云龙点点头。喝酒还是挺好的,他想,他如果没喝酒就压根不会去问。但是他也明白阿云嘎不喝酒,所以每次他们说约出来喝酒,也就是约出来聚一聚,他负责喝酒,阿云嘎负责吃饭。

刚毕业那会儿,他们都在北京。虽然阿云嘎参加的节目多,国内到处跑,但总还是会回到北京。这两年,他去了上海,见面的机会骤然少了许多,只能发发微信——

郑云龙给阿云嘎回了个“ok”的手势,出门。

 

晚上,郑云龙有演出。

演出很成功,观众的反馈也很积极。他在热烈的掌声中鞠躬退场,汗涔涔地穿过后台重重的房间,忽然就想起了北舞排练厅长长的走廊。

他明明还没从角色里出来,还处在精神上高度兴奋与肉体上极度疲劳的冲突之中,理应无暇思考其他。但从早上那一场梦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是容易勾起回忆的一天。

其实每次完成演出的感受,会因剧目与现场状况而产生些许不同。过程往往伴随痛苦,但结束后,酣畅,满足,遗憾,快乐……种种交杂在一起,像一杯鸡尾酒。

而舞台,是那么神奇的地方。在台上演跟在台底下看,是两种全然不同的体验。

光打下来,你成为另外一个人,讲着那个人的故事,经历那个人的人生,表达着那个人的喜怒哀乐,两三个小时内集中的冲突把一切推向高 潮。

音乐剧也不同于别的舞台作品,它用歌唱叙事,用舞蹈抒情,而歌舞是人类的本能,音乐被写在基因里,它有直击人心的魔力,自然也有让人沉迷无法自拔的魅力。

郑云龙觉得,他对音乐剧的爱是愈来愈深,像酿一坛酒,从高中看到《猫》的时候简单的被吸引,到大学系统学习后的越了解越热爱,再到这几年演了这么多心仪的剧目后的越发痴迷。

而阿云嘎不一样,在他刚入学还懵懵懂懂的时候,他就在阿云嘎的眼睛里看到了光。

阿云嘎什么都会,哪怕在一群从小学舞蹈学唱歌的同学里,他还是优秀得出挑。

他曾经诚心诚意地跟阿云嘎说:“哥,你真厉害。”

那是他们在排练厅排练了十二个小时,整个人都快虚脱的时候。考进北舞的得意已经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被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同侪与课业的压力。他觉得自己怎么也没法达到老师的要求,而同学们一个个都有十八般武艺,特别是阿云嘎。他还听说阿云嘎是专业第一考进来的。

那时候的阿云嘎比现在要容易害羞得多。他抿着嘴,一瞬间流露出惊讶的神情,又有点高兴的样子,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没有啦。”

“真的!”郑云龙赶紧表明自己不是在客套,“你唱歌真好听,我特别喜欢听你唱歌。还有老师教的动作,你总是看一遍就学会了。哎……不像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楚那个剑到底要怎么舞。”

阿云嘎想了想,说:“要不然我教你吧。”

“真的吗?”郑云龙开心地从地板上蹦起来。所有人立马看了过来,他吐吐舌头又坐下去。

阿云嘎似乎不习惯被大家在表演之外的的时刻盯着看,压低了声音跟他说:“嗯。”

“太好了哥!太谢谢你了哥!”郑云龙歪过身体一把抱住了阿云嘎。

所有人就又都看了过来。

阿云嘎无奈地由他搂着,没有推开他。

大学四年,他跟阿云嘎相处的基调,好像就是从那一刻奠定了下来。

 

总是有困惑迷茫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

大多数人在读书的时候对未来还没有规划。但是阿云嘎跟他们不同。阿云嘎一直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一直都很执着。

郑云龙很喜欢阿云嘎这一点。

郑云龙也喜欢跟阿云嘎聊天,有的同学觉得阿云嘎话少,但是他觉得他跟阿云嘎很聊得来。

他们坐在教室里聊天,走在去食堂的路上聊天,躺在排练室的地板上聊天,然后他倒在阿云嘎身上哈哈大笑。好像跟阿云嘎黏在一起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以至于后来音乐剧系的同学都知道他们的班长对郑云龙特别照顾。

郑云龙还记得那个夏天,课间的教室吵吵闹闹,他困得摇摇欲坠。

他打了个呵欠,嚷嚷着:“困死我了。”

“你怎么又困了?”阿云嘎一边听着耳机里的音乐一边随口说了一句。

郑云龙顿时精神了一点:“这不都因为你早上那么早叫我起来吗。”

阿云嘎看了他一眼:“那我明天不叫了。”

“哎,别别别……”郑云龙又打了一个呵欠,“但是我真的好困啊……我趴一下,你待会儿叫我。”

才趴了一会儿,他就觉得硌得慌,扫视了一下教室,回头问坐后排的同学:“有衣服吗?借来枕一下。”

“大热天谁会带外套啊。”后排的同学说,“你直接躺椅子上睡呗。”

郑云龙想了想,冲阿云嘎说:“借你的腿枕一下。”

“啊?”阿云嘎把耳机摘下来,“什么?”

“借你的腿枕一下。”

阿云嘎楞了一下,然后说:“好。”

于是郑云龙在长椅上躺下,把头枕在阿云嘎的腿上。

初夏的教室里时不时吹过穿堂风,吹不散嘈杂。日光正盛,郑云龙觉得阳光透过眼皮子呈现一片白茫茫。不一会儿,眼前终于黑了。他感觉到阿云嘎的手指搭在了他的脸上。

渐渐地,所有声音都远去。    

在彻底入梦前,郑云龙想,春困夏乏秋打盹,说得果然没错。

 

毕业后的一年,郑云龙终于接到第一部商业剧的橄榄枝,还是出演男主角。而这部剧的导演是他们的班主任,一半以上演员都是同学。阿云嘎也在里头,演他的情敌,与他有合唱有对手戏。

阿云嘎演出经验比他丰富,跟他分享了许多经验体会。但郑云龙还是焦虑。第一次演商业剧,第一次演男主角,第一次演绎少数民族风格的作品,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充满了压力。

有天晚上,他们俩在排练厅设计对手戏的时候,意见不合,说着说着吵了起来。

其实这很正常,他们大学排戏时也常常争执,在越熟悉的人面前就越会表露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但每个人想法不同,难免磕磕碰碰。他不同意阿云嘎的,阿云嘎也不同意他的,但都想说服对方,说着说着急起来。

但那天晚上不知怎么的,吵着吵着郑云龙忽然感觉鼻子一酸,要完,他觉得自己该不会是要哭了吧,立马闭了嘴。

郑云龙承认自己是个泪点低的人,在宿舍抱着电脑看音乐剧一边看一边哭的样子阿云嘎也不是没见过。但是吵架吵到哭太丢人了,郑云龙觉得不能让这件事发生,于是转过身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

阿云嘎似乎被他吓了一跳,也不出声了。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到阿云嘎靠近他,然后,他的手被握住了。

轮到他吓了一跳,但是阿云嘎掌心的温度传递过来,这安抚了他。于是他由着阿云嘎握着他的手,或者说,他跟阿云嘎牵着手,不再说话。

排练厅里安安静静的。几颗黄色的灯把光投在木地板上,形成好几个巨大的光斑。

他们牵着手,缓慢地走进其中的一个。

主角站在台上的时候,也是这么被照亮的。热,一片炫目,但他真真切切地感受着阿云嘎的手。

对手,对手戏……郑云龙忽然觉得中文真有意思,可惜他模模糊糊表达不出来。

他们从阴影里走到灯光下,又穿过灯光走到阴影里。

郑云龙平静了下来。

 

但首场郑云龙还是掉了链子——生病,唱到一半忽然失声,被换下场。

第二天,在班主任的支持跟激励下,郑云龙上台完成演出,脱了一层皮,迈过了一道坎。

谢幕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湿透,牵着同剧演员的手,在掌声中朝台下深深地鞠躬。

他觉得自己好像不一样了。他看了一眼隔着两个人站在他右边的阿云嘎,发现阿云嘎也在看他。

 

最后一场演出前,例行走一次灯光。

走完之后,郑云龙看见阿云嘎在下场口等着他。

他朝阿云嘎笑笑。

侧台拥挤。阿云嘎伸出手,飞快地抱住他,在他耳朵边用蒙古语说了一句话,然后放开他。

“什么意思?”郑云龙问。

“意思是……”阿云嘎说,“越来越好。”

 

郑云龙想起大学的时候,也有那么一次,阿云嘎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蒙古语。

那年他们排毕业大戏《吉屋出租》。他很喜欢这部音乐剧,阿云嘎也很喜欢,对于要排这部戏的中文版大家都很兴奋。

阿云嘎毫无意外地被安排出演了男主角Mark——一个用摄影机记录了这一切的人。郑云龙的角色是Collins,这也是他第二次出演大戏。

他们跟着老师一起修改中文歌词,练唱,排演。每天排练十二小时的生活对于大四的他们来说早已习惯。如果说第一次排大戏的时候还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只是新鲜的体验,第二次排大戏则终于让郑云龙找到了自信。演出一个完整的剧目跟上课的时候演一个片段或者小品完全不同。

他发现自己有表达的欲望也有能力的支撑。跟随着剧情投入地演跟唱,与对手激发出火花一来一往,都是多么让人着迷的事。

排练结束的夜晚,他跟阿云嘎在阳台上交换心得。他拿出一罐啤酒问阿云嘎要不要喝,阿云嘎说:“我就喝一口吧。”

他拉开拉环递过去。阿云嘎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

“Mark其实是很孤独的。”阿云嘎总结道。

入秋的北京夜晚凉得很,郑云龙裹了一件外套,跟阿云嘎站在夜里。

路灯昏黄的光照着楼下的树,影影倬倬。有烟味一阵一阵地飘过来,不知道哪个宿舍的人在阳台上抽烟。

莫名其妙地,郑云龙想问一句话,他就问了。

“你想家吗?”

阿云嘎转过头看他,路灯在他鼻梁上勾勒出一道边。像是感受到了他的认真,阿云嘎认真地回答道:“想。”

顿了顿,阿云嘎又说:“以后,邀请你到鄂尔多斯来。我们那里的天很蓝的,不像北京。”

郑云龙笑了:“我要吃水煮羊肉。”

阿云嘎也笑了:“管够。”

郑云龙裹着外套倚在栏杆上,越站手脚越冰,但是酒还没喝完。

阿云嘎忽然拉了拉他的领子,“你冷不冷?进去吧,别感冒了。”

“冷啊,冷死了。”郑云龙搓搓手,正准备进屋。

阿云嘎忽然说:“我想试试演Angel。”

郑云龙转过身说:“我最喜欢Angel!”

“我也最喜欢Angel。”阿云嘎看着他。

然后他们两个就忽然一起笑出声来。

他揽住阿云嘎的肩,把他拉进屋里。

后来,阿云嘎就又演了Angel这个角色。他跟阿云嘎在戏里成了情侣。

对手不同,哪怕是同一个角色,火花也不同,这是学表演的学生都懂的道理。

郑云龙一开始很好奇阿云嘎的Angel会是什么样子,又有点担心对着阿云嘎会笑场。但是当他们排那首属于Mimi的WithoutYou的时候,他躺在桌子上抱着颤抖的阿云嘎,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就是Collins了。

其实阿云嘎的身形比他还要宽大些,但Angel已是那么骨瘦嶙峋。他把Angel紧紧又轻轻地圈在怀里。

而到了属于他们的I’llCover You,Angel仍生机勃勃。他们牵手,歌唱,跳舞,抚摸,他们积极地生活,勇敢地爱。Angel,他的天使,像光芒,像火焰,温暖着他,指引着他。他们贴在一起,搂着彼此的腰,吻上对方的嘴唇。

Angel的嘴唇很软。

Collins告诉他,他们想要一千个吻。

 

公演前的彩排,阿云嘎终于化了完整的妆。虽然每次排练他都必须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又蹦又跳——特别辛苦——但是完完整整地从外形上变成Angel的样子还是第一次。

他戴着齐耳假发,别着发饰,穿着红色的小短裙和豹纹打底裤,腿长得像模特儿一样。

后台的灯暗下来前阿云嘎冲他笑,他给了阿云嘎一个飞吻。

彩排结束后,道具组收道具,演员卸妆。阿云嘎脱下戏服,摘掉假发,抹掉浓妆,又变回了阿云嘎。

他们完整彩排了两遍,从实验剧场出来已经是深夜,寒冬刺骨。校道上几乎没有人了。

郑云龙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到顶。“不行太冷了,我要跑回去。”他躲在领子后面说。

“什么?”阿云嘎显然没听清楚他说什么。

“我要跑回去。”郑云龙大声重复一遍,跑了起来。

阿云嘎也追了上去,两个人一路小跑回宿舍。

他们一头扎进暖气里,忽然就热出了汗,脸上还有些没卸干净的残妆,像两个神 经病。

他们轻手轻脚上了楼,郑云龙正摸钥匙正准备开门,阿云嘎忽然问:“明天需要我叫你起床吗?”

那一刹那,郑云龙忽然意识到,他们离毕业只剩下几个月了。

郑云龙没回答,掏遍了所有口袋。

“我好像忘带钥匙了。”

“我来吧。”阿云嘎说。

郑云龙让开了位置。阿云嘎从裤袋里摸出钥匙,插进锁眼,旋开。推门之前,阿云嘎忽然停住,他转过身凑近郑云龙,低声说了一句蒙古语。

郑云龙楞了一下。

 “什么意思?”他问。

阿云嘎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他。

 

饥饿把郑云龙从回忆中唤醒。

外头正下雨,越来越大的样子。他决定还是不要叫外卖,自己煮一碗面,再煎一个鸡蛋,或者两个,压根不用考虑宵夜使人发胖的问题。

上一次他们吃饭的时候,阿云嘎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说:“你瘦了好多。”

他跟阿云嘎说:“你黑了好多。”

“是啊,我们要掉个了。”阿云嘎弯着眼睛笑,眼角堆起纹路,吃了几口菜又说,“你还是要照顾好自己啊。你看你现在多棒……”

其实他觉得,阿云嘎开朗了很多。不知不觉离开大学都这么多年了,每个人都有变化。

前一阵《吉屋出租》的巡演来到国内,他去看,坐在台下忍不住跟着一起唱,又不好意思唱得太大声。唱着唱着,眼泪就下来了。

No day but Today.

他扯了张纸巾,擦了擦鼻子,热乎乎的面条吃得他直冒汗。

俗话说,饱了困,饿了呆。郑云龙想了想,掏出手机,输入——

“我昨晚梦见你了”。

他还没按发送,手机就跳进来一条新消息,吓了他一跳。

就看到聊天界面的左下角,显示着最新的这一条信息——

“我想你了。”

屋外传来低低的雷声。

郑云龙捧着手机咧嘴笑了起来。

他把还没发送的消息一个字一个字删掉。然后打上——

“我也是。”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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